内容提要
GDP增速处于“合理区间”。预计2013年全年GDP增速为7.6%,增幅比去年回落0.2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但仍处于“合理区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9%,增幅比去年回升0.3个百分点。全年CPI同比上涨2.6%,涨幅与2012年持平;全年出口同比增长7.9%,增幅与去年持平;进口同比增长7%,增幅比去年高3.7个百分点;贸易顺差2,642.2亿美元,比去年多331亿美元。预计1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3%,全新增信贷8.98万亿元。
中央城镇化会议从五个方面规划了新型城镇化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一是确定地方主体税种。二是转移支付制度。三是发债,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未来将修改《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独立发行市政债。四是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所谓“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可能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未来其所承担的融资可能转为由“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承担,戒者可能直接将国开行改革成为未来的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一部分。五是吸引社会资本。价格改革,则主要调整目前过低的公共服务价格,提高服务价格后相当一部分基础设施的运营在商业上变得可持续,也能够成为吸引民间资本的因素。一旦上述五个方面到位,总体中国地方债的风险其实就已基本消除。
2013年12月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预测
一、主要指标
(一)经济指标
1、GDP增速处于“合理区间”
预计2013年全年实现GDP 567,349亿元,按现价计算的同比增速为9.2%,GDP的平减指数PGDP约为101.5,GDP的可比增速为7.6%,增幅比去年回落0.2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但仍处于“合理区间”。
预计第四季度实现GDP 180,587亿元,可比增速为7.6%,增幅上一季度回落0.2个百分点。
图1:国内生产总值季度增速趋势
2、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去年略有回升
预计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41,398.3亿元,同比增长20.9%,增幅比去年回升0.3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86,144.6亿元,同比增长19.9%,增幅比去年回升3.7个百分点。
图2:固定资产及房地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
3、消费增速较去年回落
预计2013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777.6亿元,同比增长13.2%,增幅去年回落1个百分点。
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230亿元,同比增长14.2%,增幅比11月份高0.5个百分点。
图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
4、CPI涨幅与去年持平
预计全年CPI同比上涨2.6%,涨幅与2012年持平;PPI同比下跌1.9%,跌幅比2012年扩大0.2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跌1.9%,跌幅比2012年扩大0.1个百分点。
预计12月份CPI同比上涨2.6%,涨幅比11月份回升0.4个百分点;PPI同比下跌1.3%,跌幅比11月份收窄0.1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跌1.4%,跌幅比11月份收窄0.1个百分点。
图4:主要物价指数(上年同期=100)当月变化
5、全年进、出口增速继续低速增长,贸易顺差持续扩大
预计全年出口22,110亿美元,同比增长7.9%,增幅与去年持平;进口19,468亿美元,同比增长7%,增幅比去年高3.7个百分点;贸易顺差2,642.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多331亿美元。
预计12月份出口2,087亿美元,同比增长4.75%,增幅比11月份低8个百分点;进口1,786亿美元,同比增长6.56%,增幅比11月份高1.26个百分点;实现贸易顺差301亿美元。
图5:当月进出口额及同比增长率
(二)金融指标
1、货币供应增速回落
预计12月末,M2余额110.9万亿元,同比增长13.8%,增幅比11月末回落0.4个百分点;M1余额33.43万亿元,同比增长8.2%,增幅比11月末回落1.2个百分点;M0余额5.9万亿元,同比增长8.6%,增幅比11月末高0.9个百分点。
图6:各层次货币供应量余额同比增速
2、人民币存款增速平稳
预计12月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增幅与11月份持平。
图7:人民币存款余额及同比增速
3、人民币贷款增速略有回升
预计12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1.97万亿元,同比增长14.3%,增幅比11月份回升0.1个百分点;新增贷款5,878亿元,全年新增信贷8.98万亿元。
图8:当月人民币新增贷款及贷款余额同比增速
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的政策信号
根据此前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定调,12月13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2014年经济工作总基调定为稳中求进。会议同时提出了六大经济任务: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防控债务风险;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延续了此前中央政治局会议和高层讲话的一贯思路,但其中仍不乏亮点。
(一)不追求短期增长,但仍将着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
本次会议明确了2014年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型路径,即在保持GDP合理增长、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通过改革创新化解产能过剩,着力防控地方债风险,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又不会带来后遗症的速度。这意味着今后将不会不顾一切地追求短期增长,是对“不单纯以GDP增速论英雄”倡导的又一次兑现。本次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投资的关键作用、出口的支撑作用”。
在会议结束后,15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着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调整预算内投资结构,大幅压缩一般竞争性企业项目投资,适当减少可利用社会资金的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停止建设楼堂馆所等投资,压缩小型分散投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
(二)中国粮食安全战略的新思路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是重中之重。但本次会议将“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列为年度经济工作任务之首,实际上把粮食安全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今年国家的粮食安全战略与以往相比,更多强调通过保障粮食供给实现粮食安全,提出“确保产能、适度进口”“注重永续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具体途径,体现了中国粮食安全战略的新思路。
目前我国的灌溉率为40%,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灌溉率,造成了对水资源的浪费。专家指出,在强调粮食产量的时代,尽管中国实现了粮食多年增产,但在增产的同时也付出了环境的代价。只有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中国的粮食安全才能得到切实、可靠的保障。
(三)着力防控债务风险,未来政府主导的投资增速或将下降
本次会议首次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提出“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明确责任落实,省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
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之前,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在诸多的改革任务中,利率和汇率市场改革是首当其冲的,但市场化后,有可能使现有地方债务更加恶化,政府不计后果地借债等问题。因
此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之前,首先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所以此次会议把化解风险提上更重要的议事日程。会议强调地方债务或许预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将被进一步约束,扩张性基础设施投资也许会减速,政府主导的投资或将下降。
德意志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马骏指出,要从根本解决地方债务问题,至少要从两个方面源头规范,需要把地方政府融资方式的透明度和地方负债透明度结合起来,以形成一个比较有效的约束机制。希望用10年的时间,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可以逐步转型,即以目前非透明的融资方式为主,向以透明的地方债融资方式转变。
未来地方政府可以举债、也可以通过融资平台融资,但规模受制于地方经济实力。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表述中,首次提出要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表示,列入预算一是要摸底,二是这些债务并非一个年限全部到期,列入预算能够摸清每年到期的债务规模,第三,“分门别类”是弄清楚哪些债务由政府承担,哪些由市场承担。这是防范风险的基本条件,在搞清楚这些问题的前提下,未来地方债还是可以发的,融资平台贷款也是可以的,但融资规模要和地方经济实力综合起来考虑。中央提出这一点,是将债务管理落到实处。
地方债违约风险基本消除。会议从全口径纳入预算、严格举债程序、明确责任落实、强化考核教育等多个方面给出了全面防范和逐步化解方案,此前市场担心的中国地方债违约风险基本消除。
(四)房地产调控转向供给,放开高端,保障低端
过去五年里(2008年-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涉及商品房内容,其中,2011年、2012年连续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很少提及有关商品房和房地产调控的话题,仅有的一次是在12月3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要抓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本次会议没提房地产调控,只提了保障——“努力解决好住房问题,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做好棚户区改造。”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进行房地产调控,只是更强调政府在保障房方面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反映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解决住房问题的思路,即“商品房归市场、保障房归政府”的双轨制调控。房地产调控将从需求管理转向供给管理,放开高端,保障低端。
(五)“稳中求进”中“改革创新”
稳中求进是根本,改革创新是引领。相比过往几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字并非新鲜字眼。但在强调“稳”的同时,本次会议把改革创新提到了同样核心的位置。会议强调,“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针对各项改革,强调区分情况、分类推进。会议大体将改革分成四类:对方向明确、见效快的改革,属于地方和部门可以授权操作的改革,明年和近期就可以加快推进;对涉及面广、需要中央决策的改革,要加快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制定具体改革策略;对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要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对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些需要推进的制度性建设,需要修改完善法律的也要加强研究、尽快启动。四类改革,从易到难,层次分明,在传递改革决心的同时,也明确了具体路径,既有助于打消外界疑虑,也是对利益集团阻挠改革的回应,凝聚了深化改革的共识。
2014年重要任务就是平衡中长期改革与短期增长、结构调整与防控风险之间的关系。中长期看,改革将促进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然而,一些领域的改革会对短期的经济增长和价格带来冲击。以资源要素价格改革为例,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其直接结果很可能表现为“涨价”,推动企业要素成本进一步上涨,加剧实体经济的困境。真正实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意味着政府主导投资驱动模式将有所弱化,如果在一段时期内的内生增长接力棒不能有序衔接,那么,就很可能出现经济增长动力的“空档期”。因此,2014年重要任务就是如何平衡中长期改革与短期增长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结构调整与防控风险之间的关系。
三、中央城镇化会议确定新型城镇化思路——从“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
(一)新型城镇化顶层设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面世
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于12月12-13号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了今后推进城镇化所需要完成的6项主要任务:推进农业转业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建立多元资金保障体制;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会议还讨论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从15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修改完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城市群发展规划等五项举措,为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开好头,起好步。
随着新型城镇化规划这一顶层设计的面世,2014年料将成中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破题之年。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会上指出,我国城镇化必须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总的指导方针、规划、任务等的确立,标志着新型城镇化的全面启动。会议从对象、用地、资金、布局、文化、管理等六个方面对新型城镇化进行了部署。
(二)从“以物为本”转向“以人为本”
此次会议的召开表明中国城镇化道路正在转弯,从以前的速度型转向质量型,从“以物为本”的道路转向“以人为本”的道路,这种转变既是执政方向的转向,同时也是生产方式的转变。
根据会议要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以有序实现市民化为首要任务。未来的城镇化会以后更加关注生态、环境、公平、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从更关注人的利益的角度来推进,而不是以前的“大广场”、“大马路”、“大拆迁”等以物为主的路径。
(三)明确了各类城市的城镇化路径
新型城镇化要始终围绕人来展开,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要通过户籍等方面的制度改革,推动目前处于夹生层的2亿多农民工逐步转化成各个城市的市民,让其真正享受到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人为本”是本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应通过户籍政策改善农民社会福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改善城市低收入群众生活质量,避免城市内部二元化,也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务之一。
此次会议明确了各类城市的城镇化路径,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对比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的表述,最主要的变化就是从“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变成了“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意味着中小城市户籍有望很快放开,而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落户政策可能将进一步收紧。
受等级化的城市管理体制影响,中国的中小城市发展并不充分,但是中小城市人口城镇化的成本相对于大城市低很多,所以政策的导向是重点发展中小城市,要引导大城市优质的资源向中小城市流动。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要求来看,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四)新型城镇化强调尊重客观规律,否定大拆大建
会议特别强调,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中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推进城镇化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这实际否定了人为造城、大拆大建的思路。新型城镇化明确提出要讲究顺势而为,水到渠成,意味着不能刻意追求城镇化率,地方政府的考核也不应刻意以城镇化率为标准。
会议还要求,“确定城镇化目标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可行,不能靠行政命令层层加码、级级考核,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不能拔苗助长,即在产业支撑不足、就业岗位不够、城市承受能力不够的情况下,不能一味城镇化。没有产业支撑,城镇化很难进行,产业支撑是城镇化工作的重点。未来要把“四化”同步作为一个重点,互为支撑,保证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会议提出,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尽快把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要求尊重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确保建筑质量。特别是“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这种文字作为要求正式提出,殊为难得。这也意味着,新型城镇化将反对大拆大建,更注重对自然的尊重和对传统的保护。
(五)从五个方面规划新型城镇化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会议主要从五个方面规划了新型城镇化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一是确定地方主体税种,从成熟经济体来看,房地产税是地方税收中最主要的来源。二是转移支付制度,会议表示“将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三是发债,会议要求“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未来将修改《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独立发行市政债。四是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会议表示“当前要发挥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所谓“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可能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这意味着此前一度确立的其“商业化改革”方向可能发生转变,未来其所承担的融资可能转为由“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承担,或者可能直接将国开行改革成为未来的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一部分。五是吸引社会资本。会议提出,民间投资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而价格改革,则主要调整目前过低的公共服务价格,提高服务价格后相当一部分基础设施的运营在商业上变得可持续,也能够成为吸引民间资本的因素。一旦上述五个方面到位,总体中国地方债的风险其实就已基本消除:第一、二个方面解决了财力和事权的匹配问题;第三、四个方面则解决了地方债务集中到期可能造成的流动性风险;第五个方面能够通过增加资本金、提高营运效率和收益,改变基础设施的高负债状况。
在城镇化过程中,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未来可能发市政债,二是给地方政府培养新的税源。未来城市用地会越来越紧张,所以必须要采取更严格的土地管制,更集约的土地用地指标,也是因为地方的土地政策已经难以为继,必须给地方政府找一个扎扎实实的税源。在扩大税源方面其实已经开始行动,有关房产税的征收已经被提上日程,财政部长楼继伟此前曾表示表示,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清费立税,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
(六)从三个方面布局新型城镇化
本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从三个方面对新型城镇化的布局进行了部署:主要是主体功能区划分、“两横三纵”城市化布局和三大城市群。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了21个主要城市化地区,除了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是优化开发区域,其余18个重点开发区域都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是指陇海亚欧大陆桥和长江沿线的两横,以及沿海、京广和包昆通道沿线的“三纵”。从三大城市群来看,主要是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部沿海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城镇化,中国的城镇化重点在中西部。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的相对速度要快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已经形成成渝地区、关中—天水地区、北部湾地区、呼包鄂榆地区、武汉、中原和长株潭等重点城市群,其次有省一级的城市群,比如黔中、滇中、银川沿黄、兰州—西宁等。
会议还提出要“一张蓝图干到底”,“城市规划要保持连续性,不能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规划)形成后要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权威性”。
此外,会议提出,“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这意味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及其由此赋予农民的各种权能,都必须置于四条划定的边界之下考虑才有意义:一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二是“城市开发边界”;三是“耕地红线”;四是“生态红线”。
附表:未来3个月主要经济及金融指标预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