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要政策 多部门联手“严打”虚假贸易 海关失信企业将受惩戒 责任编辑:孙文涛
 
多部门联手“严打”虚假贸易 海关失信企业将受惩戒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04.05  

  3月28日,由发改委、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正式发布。

  备忘录表示,针对走私、借海关谋取不正当利益、空壳企业、弄虚作假等等八种失信企业,多个部门将从工商、税务、质检、司法等多个领域予以联合惩戒,其措施包括纳入黑名单、降低信用评级、加强审核检查等内容。联合惩戒还拓展到自然人,并对部分自然人购买机票、出境予以限制。

  同时,在当天召开的“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表示,近期严打虚假贸易,对向海关申报进出口信息弄虚作假,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企业,也要实施联合惩戒。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作为中国资金外流的一个重要渠道,虚假贸易通过高报进口等方式利用贸易账户将资金转到国外,对国际收支、人民币汇率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并对国内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冲击。而随着监管层严控资本外流措施的实施,这一现象已得到控制。

  八类企业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在3月28日的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李国表示,海关认定的失信企业主要有八种情形:一是有走私罪或者走私行为,二是一年内多次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三是拖欠应缴税款和应缴罚没款项,四是用虚假信息注册登记搞“空壳企业”,五是被海关暂停从事报关业务,六是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且拒不配合海关进行调查,七是假借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八是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

  李国介绍,针对失信企业,备忘录从执法管理、市场准入等角度量化出39条惩戒清单,涵盖工商、税务、质检、金融、环保、司法等多个重点领域。

  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包括纳入黑名单(比如工商部门将有走私罪的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降低信用评定(比如外汇管理部门的不予适用A类企业管理,或者直接列为C类企业管理)、加强审核检查(比如海关、质检、环保等部门对失信企业提高查验率或监管频次)、限制性管理(比如公安部门阻止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境)、惩戒参考(比如外汇管理部门的外汇额度核准)等。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海关领域常见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以次充好、虚报品名、篡改海关的报关文件、报关文件与单证不符、检验证书不对、虚假贸易等。多个部门加大对这些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有利于建设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济秩序。

  李国指出,此次行动“联合”二字非常重要,过去各部门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多是各自为政,各自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制度,但其作用十分有限;此次行动则联合了33个部门,覆盖全国省、市、县各行政层级,形成一个严密的信用管理网络。失信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动态更新,各部门即时纳入日常管理,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而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负责人罗艳君表示,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发改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60多个部门已在税收征管、工商监管等13个领域签署了联合惩戒备忘录,此次签署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是第14个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也是联合惩戒首次扩展到进出口领域。

  多部门严打虚假贸易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会议上提到了关于虚假贸易的情况。

  李国表示,“近期针对虚假贸易的情况,根据去年12月30号与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等27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统计数据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向海关申报进出口信息弄虚作假,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企业,也要实施联合惩戒,以打击虚假贸易行为。”

  虚假贸易是资金外流的一条重要渠道。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表示,在进口时,国外供应商开出高于实际货值的发票,如果进口商持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则可向货币当局申请用汇并将其汇出给国外供应商,由后者将发票与货值的多付差额转存入进口者在国外的账户。这种利用贸易账户将资金转到国外的行为,被称为高报进口的资本逃避。

  举例来说,一家内地公司从香港的合作伙伴或下属公司以每件5美元的价格进口10万件商品,支付50万美元货款;然后把这批货物以每件1美元的价格重新出口到香港,从香港公司获得10万美元货款。货物回到了原处,但40万美元已流到境外。

  目前,虚假贸易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在内地与香港之间。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以美元计,2016年自香港进口同比上升了32.4%;而同期来自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数据却显示,香港输往内地的出口货值同比只上升了0.4%。

  白明表示,前些年人民币升值时,虚假贸易大都是多算出口,少算进口;而在人民币贬值的背景下,情形正好相反。“有些货物会出现香港一日游,同一个商品,上午运到香港,下午又运回来。”

  实际上,目前中国已经开始收紧对企业跨境投资和资金外流的管控。去年12月,发改委、商务部、央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非理性对外投资”的监管。

  白明认为,遏制借道虚假交易进行的资本外流很必要,这有利于规范国际收支、稳定人民币汇率、规范金融秩序,防止外部波动对国内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前两个月,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数据显示,香港对内地的出口同比增长了10.6%,而海关总署的数据却显示,内地从香港的进口下降了48.9%。白明表示,这或许意味着上述情况已经得到明显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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